解释 : 至周为廷尉 ,诏狱亦益 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,近者 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 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 上。廷尉 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